一、网络有效性
本网络交易条件的条款适用于由深圳旅游集散中心为您提供的订购服务系统。这些条款将有可能不时的被修正。
二、深圳旅游集散中心和您之间的契约
深圳旅游集散中心网络上的广告,价目表和声明并不构成要约。在深圳旅游集散中心向您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收到并接受了您的订单之前,您和深圳旅游集散中心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关系。深圳旅游集散中心有权在发现了深圳旅游集散中心网络上显现的产品及订单的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单方面撤回任何契约。(参见下面第三条款)。
深圳旅游集散中心保留对旅游电子凭证数量的限制权。在下订单的同时,您也同时承认了您确实需要购买这些车票、景点门票、食宿等,并将对您在订单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定价和可获性
深圳旅游集散中心的产品的定价和可获性都在网络上指明。这类信息将随时更改且不发任何通知。如果发生了意外情况,在确认了您的订单后,深圳旅游集散中心会通过email、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您,在深圳旅游集散中心没有取消订单的情况下,让您决定是否取消订单。
四、自行取票
是指您通过电话或直接方问我们的网络订购了我们的产品,在约定的时间内到您所指定的地点(中心的营业点与代理点)付款并取得旅游电子凭证。我们将在您确认了订单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给您(参见上面第三条),深圳旅游集散中心有权取消有明显错误或信息虚假的订单(参见上面第二条)。原则上自行取票的时间为得在出团前一天或以上,部分天天出发一日游团队可以约定在出团前十五分钟。具体情况则由我们的客服人员与您约定的时间为准。
五、送票
是指您通过电话或直接方问我们的网络订购了我们的产品,由我中心客服人员送往您所指定的地点并为您办理付款手续。
深圳市送票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1)深圳特区内三区(罗湖、福田、南山)附加送票快递费:10元
(2)深圳特区外三区(宝安、龙岗、盐田)附加送票快递费:15元
(3)深圳市外以外(暂时不开通送票服务。如有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注:
(1)预订票务线路请提前二天!
(2)送票快递费(按送票次数结算,而非按照票单张数结算)
(3)货到付款(必须用现金支付费用)
(4)取得凭证后如需退票,即请客户自行前往前往本中心的客户服务中心退票处办理退票手续(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迎春路八号安华大厦4楼深圳旅游集散中心客户服务中心退票处),退票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执行
六、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权
您和深圳旅游集散中心之间的契约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所有的争端将诉诸于深圳旅游集散中心所驻地的人民法院。
七、条款的无效性及其条件
如果出于任何原因,这些条款及其条件的部分不能得以实行,其他条款及其条件的有效性将不受影响。本交易条款只适用于深圳旅游集散中心网上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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